《貿易協定法》(19 USC §§2501-2581)旨在促進公平開放的國際貿易。該法案要求美國政府採購的產品僅限於美國製造的產品以及被認可支持公平開放國際貿易的國家。該法案進一步要求承包商證明美國政府採購的最終產品必須確實符合上述製造地點要求。
安雄電子台灣公司(台灣製造)所有產品均符合TAA貿易協定法之規定。